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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余丽:尽心尽责办好每起案件

发布时间:2024-5-28 10:08 |来源: 法治日报| 浏览量: 44983

   少时的余丽就正义感十足,因她常给小伙伴儿之间“评评理”,被送绰号“小判官”。踏入工作岗位,余丽成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。她认为办案是守心的工作,只有尽心尽责办好每起案件,才能无愧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。

  余丽,32岁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。她曾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第六届检察业务竞赛未检业务能手,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研究,并发表多篇优秀论文。因工作能力突出,今年4月,余丽入选北京市法学会“百名法学青年英才”培养计划。

  2016年,余丽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,进入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工作。6年多的时间里,她深耕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业务,并一直担任法治副校长,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心间。

  6年时间,余丽认识很多案件中的孩子。作为一个妈妈,每起案件的办理,她都多了一重“代入感”——她会经历担心、焦虑、欣慰等复杂的心情。这个过程让她深刻体会到前辈所说的“做好未检工作,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,更需要有爱心和情怀”。

  17岁的小天辍学后来京务工。在一次与同事的矛盾中,他将同事砍伤,被公安机关抓获。综合考量小天系未成年人以及赔偿谅解等情节,余丽所在的办案组决定对小天附条件不起诉。

  未成年人涉刑事犯罪,小天的未来在何处?余丽了解到,小天一直希望能继续学业,但其父母从家中负担考虑并不希望儿子再上学。为此,余丽多次联系小天的老师和哥哥,一起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。在余丽的不懈努力下,小天重新回到学校,并在一年苦读后考入一所排名靠前的大专院校。不久前,他还来信告诉余丽自己将专升本继续深造。

  2022年8月,余丽转战普通刑事犯罪条线。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、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有其特点,需要啃的大案、难案也更多,余丽及时调整办案思路,很快适应并投入工作。

  在立某故意伤害案中,因行车挡道问题,犯罪嫌疑人立某与被害人雷某发生争执,立某推搡并拳击被害人雷某后驾车逃离,造成雷某重伤后果。在公安机关提供的笔录中,立某称雷某受伤是因推搡自己自行倒地受伤,自己并未拳击雷某。被害人雷某因头部受伤无法回忆案发经过。

  此案的案发地是工地,往来人员复杂,可获取监控素材非常有限,证据审查陷入困境。余丽多次走访案发地,模拟案发经过,并联系技术部门一帧帧分析视频。通过细致地取证和分析,余丽和同事成功锁定1名可能目睹案发经过的证人。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立某最终认罪认罚。

  去年年底,余丽接到一个电话,来电的是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林某,她想对余丽表达感谢。因在社交网站上认识高某并“坠入爱河”,林某被骗近30万元。案件移送起诉后,林某迟迟困在受害者的阴影里走不出来。在与林某的交谈中,拥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余丽察觉到她的心理问题。除了建议她申请法律援助之外,余丽还多次对其进行开导,关注其身心状况。林某最终走出人生阴霾。

  办案之余,余丽一直保持思考和写作的热情,她撰写了多篇调研性文章,发表论文30余篇。2023年,余丽获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

  余丽认为,身处一线办案部门,等于拥有一座“富矿”,将办案中发现和碰到的疑难问题写成调研文章,不仅可解决眼前疑难,还能保留思考成果,反哺办案,一举多得。“法律是一门需要不断学习钻研的学科,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,不断适应办案工作新要求,寻找解决实践问题更优方案,才有可能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。”余丽说。(法治日报记者 张雪泓)

编辑:苗露露 校对:李强 责编:胡虹 审核:孟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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